首页
信息发布
办事服务

中国音乐市场潜力大 盗版难题仍待解

2014-03-20
字体 [ ] 打印

2013年全球音乐产业发展如何?收入都来自哪类使用?中国的音乐市场得到什么样的评价?3月18日,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全球同步发布2014数字音乐报告。报告以“点亮新的市场”为主题,对全球数字音乐产业进行全面分析。

收入转向移动平台市场

报告显示,全球音乐的订阅收入和流媒体收入增长率高达51.3%,全球总收入首次超过10亿美元;数字收入增长了4.3%,达59亿美元。目前,数字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39%。在全球排名前十的市场中,有3个市场的数字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主要份额,音乐产业的主要收入已转向移动平台的新兴市场。

就中国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音乐产业发展的机遇在于中国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已超过6亿,其中81%的用户使用无线网络。腾讯的订阅服务绿钻已经累积了300万付费用户,而中国目前最大的数字音乐服务商是中国移动,拥有7亿用户,其中包括5000万活跃的音乐彩铃客户。

建立音乐使用商业模式

中国音乐市场潜力巨大,但长期受到盗版钳制,且发展速度与市场规模不对应已是不争的事实。报告显示,中国音乐市场在世界上的排名仅为第21位,2013年的收入约为8260万美元。

对此,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代表处负责人郭彪告诉记者:“虽然我们能看到近几年大的网站已经摘掉了盗版的帽子,越来越多的网站会取得唱片公司授权,但用户的付费习惯并没有培养起来,仅靠广告收入根本无法支撑成本。”郭彪分析说,“唱片公司的收入包括制作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二次使用四部分。随着实体唱片的萎缩,前两种收入已经微乎其微,二次使用的收入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即使市场大,大家都免费听,收入肯定无法与市场相称。”

业界普遍认为,对音乐付费问题,已经不是收不收而是怎么收的阶段了。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曾表示,中国为音乐付费的时代已经来临——这不仅是个原则问题,更是一个必然的举措。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权利人获得收益。

酷我音乐首席执行官雷鸣认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将免费用户转变为付费用户,以及如何保证在不将用户推到盗版网站的前提下实现这一目标。”

呼吁对录音制作者权利立法

在今年太阳城赌城两会上,太阳城赌城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提交《将〈著作权法〉修改列入一档立法计划、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的提案。对此,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在内的多个著作权管理组织都表示支持。

“这个提案说出了我们的诉求。我们和其他8个著作权管理组织也在去年7月共同向国务院法制办写了呼吁书,尽快落实修法内容。”郭彪希望这样的联名呼吁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

知名音乐人、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宋柯坦言,除了盗版问题,长期以来权利人的低回报是制约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该委员会一份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数字音乐的总价值高达约300亿元人民币,但其中权利人参与分配的只占不到3%。从全球的数据来看,2013年表演权收入首次达到11亿美元,增长了大约19%。但郭彪认为,目前中国对这一增长应该没有作出什么贡献。


作者:魏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