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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市宣判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13-01-18  点击量: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杨某销售侵权复制品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23913时许,根据举报,被告人杨某被淮南市执法部门在谢家集区查获。同日15时在田家庵区十涧湖东路某快运公司现场查获盗版《安徽省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手册》。执法人员于当日19时许即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机关。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今,被告人杨某多次将盗版《安徽省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手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题库》销售给多家驾校,共计35400,销售额1826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构成侵权复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