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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中国法医学鼻祖
2020-12-15 19:25 来源:

  宋慈是我国法医学先驱,他抽丝剥茧,断案释疑,他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宋慈也因此被界内公认为法医鼻祖。前一个时期,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着实火了一阵子,剧中主人公宋慈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人们并不知道,宋慈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对法制的发展做出贡献的秘密——

  躬身仵作

  《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公元1186年-公元1249年),南宋福建建阳人,宋宁宗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乙科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提点刑狱等职。宋慈虽然40岁时才踏上仕途,却曾4次担任南宋省一级的司法官——提刑。

  河南省公专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西亭在接受采访时说:“宋慈是公认的法医学鼻祖。‘狱事莫重于大辟(死刑),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洗冤集录》序里的开头语。作者大声疾呼,告诫一切司法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因为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这位作者宋慈,被后世誉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

  在他为官20余年间,本着理学家审慎治学的精神,戮力以赴,颇有治绩,很受民众的爱戴。他抱着“事莫重于人命”的信念,凡决狱理刑,始终“以民命为重”,采取“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的严肃态度,深入查访,听讼清明,决事刚果,雪冤禁暴,不畏权势,积累了丰富的检验经验。尽管宋慈任上都做过哪些事,在皇家典册、秘府要籍里可考资料不多,但其躬身从事仵作检验的事迹仍有零星见于记载。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宋慈53岁,任广东提点刑狱(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在这以前,那里的官吏多不作为,积留大量狱案。他一到任,便着手处理大批悬案、积案,调查现场,验证材料。史称他“下条约,立期程,阅八月,决辟二百余”。宋慈办案严肃认真,执法如山,而且不畏权贵,决事果断,经8个月的检查,处决了一批犯人,昭雪了一批屈打成招的冤命案,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铁面无情地惩处了一些贪赃枉法的基层执法狱吏。他这种“雪冤禁暴”的事迹,在百姓中赢得了好名声,群众颂之为“清官”。

  世界巨著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

  宋慈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太阳城赌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发掘等。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作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

  《洗冤集录》虽成书早在公元1247年,但其中所取得的科学成就是很多的。举其要者,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主要的尸体现象,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洗冤集录》中称:“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腿肚子上下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这里所称“血坠”,即是现代法医学中的“尸斑”。本书还明确提出了动物对尸体的破坏及其与生前伤的鉴别方法:“凡人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围有虫鼠啮痕,纵迹有皮肉不齐去处。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2)提出了自缢、勒死、溺死、外物压塞口鼻死四种机械性窒息的特征。

  (3)对机械性损伤的论述。本书依照唐宋法典的规定,将机械性操作明确区分为“手足他物伤”与“刃伤”两大类。“他物”就是今天所说的钝器。书中所述的“他物手足伤”多指皮下出血而言。此外,本书还对中暑死、冻死、汤泼死与烧死等高低温所致的死亡征象作了描述,对现场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作了系统的归纳。但是,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对某些事物的认识不能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一些死伤征象虽已认识,但不能正确说明原因。

  蒸骨验伤

  《洗冤集录》还记录了一种蒸骨验伤的方法。

  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则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

  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宋慈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记者在采访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破专家、痕迹工程师韩俊良时,他说:“宋慈的痕迹检验、尸体鉴定等获取物证的方法,应该是13世纪世界上最先进、最完备的检验技术。而且,宋慈在《洗冤集录》中提出的一般检验4个原则,即实事求是原则、不轻信口供原则、调查研究原则、验官应亲自填写‘尸格’原则,即使在今日,法医检验仍须遵守。今天我们看来,宋慈的《洗冤集录》突破传统单纯记述刑狱故事局限,把我国古代法律学和医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对案件中的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检查、尸体检查情况的归纳,整理出一整套符合科学原理与现代医学相吻合的法医检验方法,实为集宋朝以前法医学尸体检验之大成。”

  宋慈的《洗冤集录》问世后,立即被颁行全国,成为宋朝历代刑狱官办案必备参考书籍。司法检验官吏、仵作幕僚们,凡从事司法检验工作的,大多会随身携带一部线装《洗冤集录》,以此为工具,检验尸伤遇有疑难,就打开来向它寻找解决办法;审案定刑,上驳下复,也以它为指南,就是国家律法也不及它权威。

  《洗冤集录》在我国被沿用800余年里,还被译成韩、日、法、英、荷、德等各种文字版本流传世界各地。因为宋慈的努力,仵作、贱役被逐步提升为侦破案件不可或缺的科学职业。

  难超宋慈

  被奉为圭臬的《洗冤集录》,由于给疑难案件的检验提供了方便和较为准确的方法,数百年来,成为司法检验官员的必读之尸伤检验蓝本。宋、元、明、清各代司法人员以极大兴趣,对《洗冤集录》研究、增补、考证和仿效。

  《洗冤集录》里记载有这样一个案例:清代乾隆五十五年,湖南武陵县出了一起人命案:麓庵和尚打死了豁然和尚,并烧毁了尸体。龙阳县官带领仵作,押着麓庵和尚前往山谷共同检验毁尸的洼坑,并查验发掘出来的牙齿残骨,结果同当初武陵县检验得到的情况毫无二致。于是他便吩咐按照现场的办法,先用木炭在坑里烧,接着把芝麻撒在地上,用扫帚轻扫芝麻,由于烧尸时人体的油渗进土里,所以经扫帚轻扫后,仍粘在地上的芝麻便呈现出人的形状。

  据死者哥哥说,死者年纪若干岁。仵作量了地上的人形,长是4尺8寸,偏左边有芝麻聚集,斜长1寸左右,宽4分多。脑后也有芝麻聚集,斜长1寸左右,宽4分多。扫掉芝麻,再用猛火把土烧热,浇下酒糟水,又将土烧热,洒上醋,然后再把红漆桌盖上,停一些时间,再翻过桌面,只见上面有蒸气的晕痕,同人形没有两样,偏左面后脑的两处伤痕清晰地显现出来,证明死者确实是生前被打死后再烧毁的。仵作报告完毕,又进行一次检验,没有出现别的情况,于是便定案了。

  在案例中,龙阳县官员和仵作正是通过检验坑洼来确认尸体的。这种源于宋代的验尸方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失为一种十分有效的检验尸体、侦破疑难案件的方法。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吴金鹏在接受采访时说:“由于漫长封建时代传统观念,人们墨守成规,往往袭用陈法。今天我们翻捡检算,以宋慈《洗冤集录》为蓝本,历代对其补、集、注、纂者人数众多、虽然版本各异,互有增损,内容也越来越充实,但均未能超越宋慈《洗冤集录》水平。”

  影响深远

  李西亭说:“编撰《洗冤集录》使宋慈在法医学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他采撷了前人著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中有关记载,参以自己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当地民间流传的医药知识,于公元1247年编辑了5卷本《洗冤集录》一书(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室),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宋慈的《洗冤集录》可称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专著。宋慈特别重视法医的检验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自杀与他杀、生前伤与死后伤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触及和探讨,其中所述的大部分内容很有价值,且有不少符合现代法医学的原理。可以这样说,《洗冤集录》规范了仵作的职务行为,对仵作处理现场、尸检进一步科学化。是宋慈把仵作之职提升为科学。”

  《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有很大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的症状,及有关检验毒物的方法。还记载了用滴血法认定是否为直系亲的鉴定:“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此方法含有血清检验法的萌芽,无疑对后世的血清检验法提供了经验。

  吴金鹏说:“宋慈在20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唯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他终年64岁,南宋理宗赵昀评价他是“分忧中外之臣”,特赠“朝议大夫”。《大宋提刑官》剧中称《洗冤集录》为“奇书”,说它是宋慈穷毕生经验与心血写成的,是不错的。《洗冤集录》自公元13世纪问世以来,成为历代刑狱官案头必备的参考书。后世的著作基本上是以此书为蓝本加以订正、注释和补充的。《洗冤集录》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的同类书籍早350年,宋慈因而被后世誉为古代第一名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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