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杜绝招标投标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经过
由区发科局草拟,区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等单位会稿,报送区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审查,最后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工程建设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不属于以上1、2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二)招标的执行标准
以上1、2、3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按以下标准执行:
1.建设工程施工(含装修、拆除、修缮)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方按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自行选定工程承建单位;5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邀请、简易等方式招标,由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40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且必须依法公开招标(依法依规可采取非公开方式招标的项目除外,下同)。
2.工程建设中不可分割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方按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自行选定货物供应商;20万元至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可实行公开、邀请、简易等方式招标;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方按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自行选定服务单位;20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可实行公开、邀请、简易等方式招标;1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委托编制项目环评、水保、可研、检测、防洪论证、测量、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含预算、结算、决算)以及委托编制项目规划等服务费用,参照执行。
(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核准邀请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2.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4.城区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省重要大型工程和公共建筑等项目的工程设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其他情形。
(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核准不招标
1.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且捐赠人同意不招标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的;
3.利用扶贫资金进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的;
4.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6.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7.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8.工程设计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的设计师作为主创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太阳城赌城印发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8〕3号)执行。
(五)凡工程建设、材料采购和服务项目等适宜采用政府采购程序的,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