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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潭征启公告〔2020〕41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市建阳区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徐市镇徐市村、徐市镇圳头村、徐市镇北岸村、徐市镇宸前村集体土地约18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崇阳溪、西至宝兴垄、南至圳头村茶园自村、北至北岸村、宸前村。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村集体经济组织徐市镇徐市村、徐市镇圳头村、徐市镇北岸村、徐市镇宸前村。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闽北物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纵四路一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纵六路一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纵三路二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纵五路二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纵七路二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横二路一期;建阳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路网工程-北岸横四路。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由徐市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徐市镇和徐市村、圳头村、北岸村、宸前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授权徐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和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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