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问题,提高村居长者就餐服务覆盖面,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大力推进“长者食堂”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我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福建省、南平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规划,以城乡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建设长者食堂,着力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
三、保障群体
通过“政府引导,行业监督,市场参与”的模式,依托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社会餐饮企业或闲置房产配建长者助餐服务设施,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方式,成熟一处建设一处运营一处,以点到面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食堂助餐服务体系;重点保障具有建阳区户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的就餐需求。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
根据本地老年人口分布及就餐需求状况,优先选择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交通便利、地段显眼、便于寻找、配套条件好的显著位置;长者食堂应配备厨房和餐厅,就餐座位50个以上,日供餐能力100人以上。
(二)建设模式
各乡镇(街道)根据现有条件,可选择以下几种建设模式:
1.“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照护服务点”模式。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已建的农村幸福院或镇村闲置房屋。
2.“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模式。各乡镇(街道)、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建设长者食堂。
3.“餐饮企业+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点”模式。由各乡镇(街道)、社区依托资质健全、运营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以企业让利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且在其店内设立长者助餐区,配备适老化桌椅、洗手池等设施,增设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菜品。
4.“长者助餐服务点”模式。未设置厨房只提供就餐场所的为长者助餐服务点。助餐服务点应配备适老化餐桌(餐椅),具有食品保温,餐具消毒等相关设施。助餐服务点依托餐配方式提供配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5.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建设模式,鼓励成立各级长者食堂爱心基金、爱心仓库,规范建立台账,接受社会各界捐助。
(三)备案管理
符合建设运营标准规范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同意,经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估后,备案为“建阳区长者助餐服务机构”,名称为某镇(街道)某村(社区)长者食堂或某镇(街道)某村(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点,统一悬挂“长者食堂”的标识。
五、运营管理
(一)运营模式
长者食堂建设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建民营等方式,乡镇(街道)负责安全生产、提供运营场所和补助运营经费,乡镇(街道)、村(居)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长者食堂建设。在满足老年人基本就餐服务基础上,长者食堂运营方可根据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合理确定就餐价格,其中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的老年人给予优惠。
(二)运营要求
1.长者食堂运营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主体信息登记备案,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工作人员、志愿者、爱心人士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所需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或者接受捐赠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做好索证票及进货查验工作,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确保食品安全。
2.运营主体要建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覆盖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机制,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供餐,认真整改,并及时向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运营主体要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提供的餐品要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要制定出食谱,提前向老人们公开。长者食堂运营机构应当保障老年人安全,鼓励购买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4.运营主体应当按照区民政局的统一标准悬挂标牌标识,将消洗管理制度、配餐间管理规范、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举报电话上墙,实行“五公开 ”制度。
5.名类补贴资金要单独设立账目,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缴各类补助款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长者食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负责长者食堂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开展长者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长者食堂的选址、建设、运营、监管和推广推介;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开展长者食堂建设、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长者食堂建设和运营的有关政策,尤其是对符合助餐服务条件的长者,必须宣传到位,确保每位老年人都清晰了解长者食堂有关情况。同时,要发动社会志愿组织、邻里街坊等热心人士积极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管,保障服务质量。区民政局要会同区财政、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区长者食堂进行督导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对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老年餐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四)政策支持,规范运营管理。①建设补助资金。一般性长者食堂建设补助5万元;被列为长者食堂示范点建设补助8万元。②运营补助资金。为了确保长者食堂持续运营,一般性长者食堂每年运营补助3万元,示范点长者食堂每年运营补助6万元。以上建设和运营两类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和乡镇(街道)分别承担50%,乡镇(街道)在承担的资金总额不变情况下,可自行统筹协调。
七、考核指标
根据2022年长者食堂建设分配表,各乡镇(街道)于3月31日前要完成示范点长者食堂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分配表中的长者食堂建设。区民政局牵头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区委大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室在4月和11月对各个乡镇(街道)完成任务指标进行通报,考核任务数的完成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上级出台新的长者助餐服务政策,即适时予以调整。
附件:建阳区乡镇(街道)长者食堂分配任务指标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阳区乡镇(街道)长者食堂分配任务指标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计划数 | 长者食堂点 |
1 | 潭城街道 | 3 | 5 | 潭城街道景龙社区助餐点(示范点) |
潭城街道南阳社区助餐点 | ||||
潭城街道溪源村长者食堂 | ||||
潭城街道严墩村助餐点 | ||||
潭城街道桥南社区长者食堂(已运营) | ||||
2 | 童游街道 | 2 | 3 | 童游街道云谷社区长者食堂(示范点) |
童游街道赤岸村长者食堂 | ||||
童游街道彭墩村长者食堂 | ||||
3 | 漳墩镇 | 5 | 9 | 漳墩镇漳墩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漳墩镇前溪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堆后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苏源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桔坑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焦坑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凤凰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杭头村长者食堂 | ||||
漳墩镇姜地村长者食堂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计划数 | 长者食堂点 |
4 | 将口镇 | 3 | 5 | 将口镇新建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将口镇南台村长者食堂 | ||||
将口镇胡巷村长者食堂 | ||||
将口镇横塘村长者食堂 | ||||
将口镇东田村长者食堂 | ||||
5 | 水吉镇 | 7 | 8 | 水吉镇安口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水吉镇池中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市头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莘溪坪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后井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坤坊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大梨村长者食堂 | ||||
水吉镇仁山村长者食堂 | ||||
6 | 小湖镇 | 6 | 9 | 小湖镇下墘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小湖镇董步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美溪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鸿庇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东鲁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贵源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祝中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秦溪村长者食堂 | ||||
小湖镇葛墩村长者食堂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计划数 | 长者食堂点 |
7 | 徐市镇 | 4 | 6 | 徐市镇徐市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徐市镇南槎村长者食堂 | ||||
徐市镇宸前村长者食堂 | ||||
徐市镇盖溪村长者食堂 | ||||
徐市镇大阐村长者食堂 | ||||
徐市镇大田村长者食堂 | ||||
8 | 崇雒乡 | 2 | 2 | 崇雒乡后畲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崇雒乡上洋村长者食堂 | ||||
9 | 书坊乡 | 2 | 2 | 书坊乡花园岭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书坊乡罗家堆村长者食堂 | ||||
10 | 回龙乡 | 3 | 4 | 回龙乡垅下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回龙乡西瓯浦村长者食堂 | ||||
回龙乡半天霄村长者食堂 | ||||
回龙乡马岚村长者食堂 | ||||
11 | 黄坑镇 | 3 | 3 | 黄坑镇大坡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黄坑镇鹅峰村长者食堂 | ||||
黄坑镇坳头村长者食堂 | ||||
12 | 麻沙镇 | 6 | 6 | 麻沙镇大白村助餐点(示范点) |
麻沙镇永兴村助餐点 | ||||
麻沙镇江坊村助餐点 | ||||
麻沙镇新溪村助餐点 | ||||
麻沙镇界首村助餐点 | ||||
麻沙镇杜潭村助餐点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计划数 | 长者食堂点 |
13 | 莒口镇 | 6 | 11 | 莒口镇焦岚村长者食堂(示范点) |
莒口镇金山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东徐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东山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茶?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石庵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中?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湖桥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马伏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社洲村长者食堂 | ||||
莒口镇长埂村长者食堂 | ||||
合计 |
| 52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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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