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十月)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潭卫医罚[2022]9号 | 南平市建阳区美英中草药商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南平市建阳区美英中草药商行 | 92350784MA31UKYX8N | 徐美英 | 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明》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情况下,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施义弟开展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2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10月9日 | |
2 | 潭卫医罚[2022]10号 | 施义弟非医师行医案 | 施义弟 |
无 | 无 | 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南平市建阳区美英中草药商行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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