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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太阳城赌城印发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规〔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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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统筹开发和利用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进一步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提升土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等资源配置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含土地开发、旧村复垦(含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土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项目选址涉及建阳区内16个乡镇街道

二、总体目标

2023-2025年,计划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面积8.5万亩,其中:土地整治约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约7.3万亩、旧村复垦(含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0.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约1万亩。具体根据年度计划,分年分批实施,确保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注重统筹推进。加强规划引领,组织专业团队编制全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体规划,统筹从前期策划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预(决)算到报备入库的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做好三年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储备,推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规合一”“一图到底”。在此基础上,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各类项目,充分挖掘紧缺耕地后备资源,提高开发效率,加强后期管护,防止耕地撂荒,最大程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原来相关部门分类投资、乡镇(街道)各担业主的土地整治模式,由乡镇(街道)分别委托林业集团全资子公司——福星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公司”),担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代业主,负责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并专项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用地需整改图斑的核查整改工作,最终实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全面防范耕地“抛荒化”等“三化同防”,以及土地开发、旧村复垦、土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违法用地整改等“六土共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共同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区直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和后期管护工作,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一是在指标入库后,按新增耕地水田9万元/亩、旱地5万元/亩、旱地改水田4万元/亩,新增粮食产能按0.2万元/百公斤的标准,安排给乡镇(街道)作为工作经费(含青苗一次性补偿、调整农户承包地及基础设施补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期租金等费用)。二是在项目结算时,按新增耕地面积1万元/亩、新增粮食产能0.1万元/百公斤标准,分别安排给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作为工作经费,统筹用于耕地保护工作支出;按新增耕地面积12万元/亩安排给福星公司,统筹用于土地综合整治开发成本核销。三是旧村复垦项目,按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的60%拨付给乡镇(街道),统筹用于所在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旧村复垦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面积奖励不重叠计算。四是在后期管护上,每年500元/亩标准安排管护资金(高标准农田除外),连续安排10年。五是上述项目收益,扣除安排给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福星公司等的工作经费、后期管护资金后,由区财政局统筹管理。

(三)加强督查落实。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管理考评重要内容,区政府督查室、区大督查办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单位责任有效落实,整治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关实施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福星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及职责分工

2.南平市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南平市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冲(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郑林山(区政府副区长)

 华(区政府副区长)

林翔程(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国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松正(区发科局局长)

李永华(区财政局局长)

周瑞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德有(区自然资源局长)

陈军杰(区林业局局长)

翁建义(区水利局局长)

 敏(建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天禄(区林业集团董事长)

邹光祥(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文勇(宝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江峰(童游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子剑(崇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立才(崇泰街道办事处主任)

 斌(将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连志茂(崇雒乡人民政府乡长)

 超(徐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启昌(莒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许(麻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东新(书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建磊(黄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小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宁(水吉镇人民政府镇长)

 炜(回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丽莉(漳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张  华(兼)

副主任:周瑞明(兼)

丁德有(兼)

王天禄(兼)

 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黄斌华(区重点项目投资发展中心主任)

黄有盛(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坤新(区林业局副局长)

叶爱贵(区农业农村局农建中心主任)

林俊华(区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负责人)

翁家明(区林业集团总经理助理)

邱柳雄(福星公司总经理)

以上人员如有岗位调整,由接任者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土壤改良的技术指导,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等,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及监督。

(二)区自然资源局: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政策技术指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批复,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初验,落实项目信息备案,补充耕地、新增粮食产能及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管理。

(三)区发科局:负责整体项目立项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监管及审查。

(五)区林业局: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

(六)区水利局: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

(七)建阳生态环境局: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

(八)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

责项目区地块选定和土地流转(确保权属调整到位,无争议);

负责项目区地面青苗及附作物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并支付补偿款负责项目立项申报,配合项目验收做好项目资料存档负责委托福星公司担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代业主配合福星公司做好项目区施工现场的管理与协调。

(九)福星公司:担任建阳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代业主,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附件2

 

南平市建阳区土地

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实施程序

(一)项目选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选址坚持“宜林则林,宜耕则耕,资源整合,统筹规划”的原则。项目区的选址主要对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其中耕地后备资源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占补平衡资源,地类在“二调”时为非耕地,“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为未利用地和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低效园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地形坡度25度以下,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河道湖区范围外;第二类为进出平衡资源,地类在“二调”时为耕地,“三调”为恢复地类的园地等适宜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

(二)选址论证。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建阳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林业集团、福星公司和有关乡镇(街道),将合适地块列入年度整治范围,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可行性论证通过的地块应先进行青赔,再进行测量、设计,以明确实施边界红线。

(三)项目设计。由福星公司负责委托专业技术团队完成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成果提交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四)项目立项和投资概算批复。乡镇(街道)将修改完善后的项目设计方案向区农业农村局或区自然资源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审批立项,项目立项后由区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批复规划设计与投资概算。旧村复垦项目由区政府批复实施。项目在立项批复三个月内,由福星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立项报备。

(五)项目实施。由福星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执行业主负责制、施工监理制、项目公告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

(六)项目初验。项目完工后,由乡镇(街道)和福星公司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组织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申请初验。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七)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由福星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八)项目验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报南平市农业农村局或区自然资源局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

(九)项目报备。由福星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和福建省农村土地整理监测监管系统,开展外业影像采集和报备入库等工作,确保三类指标及时入库。

(十)后期管护。后期管护包含新增耕地种植管护与新建工程设施维护,确保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新增耕地地类不改变、等别不降低,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后期管护期限为10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由福星公司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由乡镇(街道)负责。

新增耕地种植管护应根据新增耕地类别种植水生作物或旱粮作物,保证新增耕地稳定持续耕作。

工程设施维护应明确专人管护,确保沟渠、水池、管道和涵洞的畅通,能够正常使用;确保道路系统完整,路面畅通、无堆积物,满足生产需要。

(十一)地块移交。10年管护期满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后期管护事宜。也可委托福星公司继续管护,并将项目区土地流转给福星公司经营使用、投保并长期管护。

二、资金管理使用要求

(一)建设资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由福星公司负责筹集。

(二)投资标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采用组合投资:项目区内可新增水田地块亩均投资不高于4万元、可新增旱地地块亩均投资不高于2.5万元、旱地改水田地块亩均投资不高于3万元、原有耕地提升地块亩均投资不高于0.3万元。

1.综合服务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工程施工外的需要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包括全过程技术咨询、实施评估及可研论证、前期影像拍摄、地形测绘、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放样、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复核、组织竣工验收、影像采集、立项和验收报备入库、日常变更调查等,费用计取有文件的依照文件规定执行,无文件的采取询价方式确定,纳入建设费用编制概预算。

2.工程施工费。设计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法律法规、规划设计编制大纲及定额标准据实编制工程概算。在招标阶段,工程预算需经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审核后,方可实施招标。

3.青苗一次性补偿费。不高于各乡镇公布的旧村复垦项目补偿标准。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期租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类似项目租金。

5.后期管护费。每年500元/亩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除外)。

(三)费用拨付

1.综合服务费。项目立项后支付总额的20%,项目设计批复后支付总额的30%,项目施工验收后支付总额的20%,项目入库后支付剩余款项。

2.工程施工费。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施工费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至工程施工费的50%,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施工费的75%,项目报备入库并经过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实施费97%(以财政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剩余3%待工程质保期满且完成工程审计后付清。

3.青苗一次性补偿、调整农户承包地及基础设施补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期租金、林业报批等费用由乡镇(街道)据实拨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立项后由福星公司按1万元/亩旧村复垦项目5万元/亩标准先行拨付(先行拨付资金在项目指标收益结算后扣减)。

4.后期管护费。由福星公司与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当年实际种粮面积,按年度给予支付。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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