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际下山场“11·9”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组报来《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际下山场“1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迟报问题的调查报告》已收悉。黄坑镇际下山场“11·9”一般事故调查组经认真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涉及迟报问题的责任人员。经研究,同意《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际下山场“1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迟报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
由区纪委监委给予黄坑镇安办主任熊光辉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抄送:区纪委监,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林业局,黄坑镇人民政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