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2022)SJ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吉镇政府食堂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隆毓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垒鼎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鑫海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水吉镇政府食堂修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06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法院网站信息系统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记录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未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②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太阳城赌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同时未被南平市建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密封的“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政府内计生大楼三楼2301室签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在 福建隆毓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国际新城22幢3单元2楼)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7359952809
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政府内计生大楼三楼23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669827,传真:/
联系人: 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隆毓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国际新城22幢3单元2楼
电子邮箱:/
电话:17359952809,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