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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吉镇人民政府太阳城赌城印发《水吉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综〔2020〕35号

水吉镇人民政府太阳城赌城印发《水吉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水吉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水吉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计划》(闽民救〔2020〕19号)、《南平市民政局太阳城赌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南民〔2020〕19号)、《南平市建阳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潭政办〔2020〕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简化了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程序。为确保我镇审批工作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覆盖面、救助对象精准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让社会救助制度太阳城赌城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一)低保申请人范围界定。持有本镇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或符合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低保。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论是否分户、是否共同生活,原则上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无论是否分户,按有利入保原则,既可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也可视为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但未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无论是否分户,原则上视为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低保时,应当合计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其他不列入共同生活申请人的,具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平等性,按规定计算应给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并计入共同生活申请人家庭收入。

(二)家庭收入核算。对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各类帮扶帮困资金,不计入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对实现就业的申请人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除就业成本;就业不稳定且难以确证其实际收入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其就业收入;确需照护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婴幼儿、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或有怀孕、哺乳等特殊情况的,可免除核算1名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申请人的就业收入。

(三)家庭财产核定。低保申请家庭人均金融财产认定条件从不超过当地城乡低保年标准的4倍。家庭金融财产中包括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债务部分,以及重病医疗、普通高校就学、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搬迁等刚性支出需要,有确切证明的,应当相应扣除。列入造福工程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灾后重建、残疾人安居工程等扶持范围,在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下兴建、修缮自住房或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不得认定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四)重病重残救助。因病致贫家庭提出低保申请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但低于100%,其他条件符合(闽民保〔2016〕289号)文件规定的,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给予全额救助。本人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精神、智力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其他条件符合(闽民保〔2018〕211号)文件规定的,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五)不予纳入低保的情形: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1)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

(2)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48倍的家庭;

(3)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4)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

(5)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6)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7)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

(8)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2.拒绝配合低保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6.人为故意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8.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人员本人;

9.根据规定不得享受城乡低保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申请审批程序

持续简化审批前置程序,由低保评审小组评议代替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转变为事后监管手段。

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简化为:低保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低保评审小组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公开公示—>资金发放。

特困救助供养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低保执行。 

(一)低保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持有本镇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户籍人口与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一致的,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或符合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收入证明材料和家庭致贫材料。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填写近亲属备案表如实申明。 

(二)乡镇受理

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提出低保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镇社会事务办受理并按规定程序报镇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批,镇社会事务办受理后须让申请人填写《南平市建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材料不齐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仍坚持递交书面申请的,应书面告知不符合的理由。对与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干部、低保经办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低保申请对象,镇社会事务办应当单独进行登记备案。

(三)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水吉镇社会事务办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其他调查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员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经济状况调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信息核对 

对通过低保(特困)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的对象,水吉镇社会事务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授权书和基础信息录入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核对,核查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财产信息。 

(五)低保评审小组评议

各村(居)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成低保评审小组。低保评审小组由各村(居)挂点领导、村(居)两委、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组成,低保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低保、特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并做好记录。

(六)乡镇审核、审批

水吉镇社会事务办根据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和信息核对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其中凡是可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到的部门信息,均不得要求申请对象提供证明材料。水吉镇社会事务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核时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审核不通过的家庭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镇人民政府在评审小组评审基础上对申请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的梳理,提出审批意见。镇社会事务办对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申请人在申请审批表上提出审批意见并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对不予批准的家庭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批准的家庭,要将信息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并上报区民政局。

(七)公开公示

对拟批准的申请人,必须在村(居)和镇二级的低保固定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开公示。对有异议的应组织人员重新开展调查核实。

区民政局或乡人民政府应于审批结果确定后,将批准的低保申请人姓名、保障人数、家庭人口数、补助金额、户籍地址等信息在回龙乡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长期的公开公示,并明确举报联系方式及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切实做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运行。

(八)资金发放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金融机构按月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原则上,低保金从作出审批决定之日的次月起执行。严禁截留、套取、挪用或二次分配低保金。

四、年度评议复核工作

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年度民主评议复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需组成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以村(居)为单位对全部低保对象进行事后监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小组由各村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等参加,人数应不少于15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应做好记录。民主评议结束后,应将通过评议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应包含户主姓名、家庭人数、保障金额。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

2.南平市建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核审批表 

附件1

南平市建阳区城乡居民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 族 户口所在地          街道(乡镇 )              村(居)委会
救助类别□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供养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总收入(城市按月、农村按年计算) 家庭人均收入(城市按月、农村按年计算) 
家庭详细住址 
致贫原因 
申请理由               
本人承诺本人已充分了解所申请救助项目的相关政策,为此所提供的个人、家庭财产信息以及法定义务人的相关信息全部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不实、不全或将本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出借他人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终止审核审批程序、终止救助或退还已享受的相关社会救助待遇等。如本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本人将在1个月内向村(居)委会主动申报告知,如未及时申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盖手印):年   月   日特困保障人员的委托照料人签名: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意见村(居)委会主任签名:            村(居)委会盖章:村(居)委会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

附件2

南平市建阳区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核审批表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 族 户口所在地                  街道、乡镇               村(居)委会
救助类别□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供养
保障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收入情况备注
       
       
       
       
       
乡镇低保评审小组评议意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村(居)意见等情况,申请家庭因         造成生活困难,建议对该申请家庭    口人给予低保。 评审小组成员(签名):
乡镇(街道)   审核、审批意见经审核,批准该家庭____人纳入低保,从____年_____月起月发放低保(供养)金______元(每人每月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水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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