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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太阳城赌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进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202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进位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19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空气环境质量

提升进位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确保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以空气环境质量提升进位实现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门红”。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PM2.5月均浓度降到2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月均浓度降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浓度持续下降,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我区空气质量达标进位。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重点任务,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实施“三尘”整治

1.施工扬尘整治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辖区内各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 

3)督促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对不立即改正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项目主管部门)

4)加强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拆迁过程中必须带水作业,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房屋征收中心)

5)针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建筑施工单位,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按照“三定方案”处罚权划转的有关规定,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建阳生态环境局)

6)积极推进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天气时,及时限制或停止城区建筑施工场地作

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建阳生态环境局)

7)路建设养护施工项目扬尘防治需纳入项目监理范围,制定详细的防止扬尘工作计划且得到有效实施,将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完成施工项目扬尘防治监督检查任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道路扬尘整治

1)加强城区范围内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洒水,推行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强化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格审批管理,对于未能做到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一律不予发放渣土运输准运证,优化渣土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城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加强对城区道路巡查,发现路面存在渣土、细沙、炉渣等遗撒物立即通知环卫部门清理,并实行应急冲洗。严厉打击渣土车辆“滴、撒、漏”、不按审批线路运输、运输车辆未全密闭等违规运输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南平市公路局建阳分局

3.堆场扬尘整治

强化矿山砂(土、石)堆场扬尘、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施工工地堆场扬尘等整治,采取规范围墙、围挡、防风抑尘网、遮盖、喷淋、洒水等综合措施有效抑尘,及时对开放作业面进行植被修复,减少裸露地面扬尘产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建阳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三气”整治

1.生产工艺废气整治

1)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废气(VOCSSO2NOx等)及企业锅炉冒黑烟整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限排责任单位:建阳生态环境局

2)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绿色、低挥发性涂料产品使用力度,加快涂料水性化进程,从生产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经开区

2.工业锅炉(炉窑)废气源头整治

1)加快淘汰旧工艺、高能耗、重污染的锅炉(炉窑),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工业锅炉(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发科、市场监督管理局,建阳生态环境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对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建阳生态环境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机动车尾气整治

1)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或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定期更换三元催化装置。督促各加油站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强化油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劣质油品生产、销售。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强化汽车检测线尾气检测,积极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对进入城区禁用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阳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三烧”整治

1.垃圾焚烧整治

严格按规范收集处置城乡生活垃圾,严禁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清扫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等其他产生烟尘物质,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垃圾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秸秆焚烧整治

1)采取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循环利用、普及适用机具、延伸产业链条、推广成熟模式等措施,持续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加强城市建成区周边农秸秆焚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并加大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宣传力度,在主要地段、区域设置禁烧警示牌,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制止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露天烧烤整治

规范整治固定场所露天经营烧烤,全面推行室内无烟烧烤,安装配套油烟净化环保装置,取缔流动性露天烧烤摊点,划定禁止烧烤区域,设置烧烤排档集中点,方便强化管理、集中治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严控“炼山”活动

严禁城区周边因植树造林需要而成片“炼山”活动,各乡镇确实需要成片“炼山”,应合理安排成片“炼山”时间,避开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天气和时段。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科学防控烟花爆竹

一是在城区范围内设定限制燃放时间、设立集中燃放地点、禁止销售及燃放高污染烟花爆竹、及时清理烟花爆竹废弃物,遇空气重度污染应停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倡导群众文明过节,文明祭祀,鼓励用欢笑代替鞭炮、使用电子鞭炮和环保型烟花,呵护清新空气,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城管局区委宣传部、应急局,建阳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

园区应按建阳经济开发区、建阳精细化工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提出的集中供热要求,加快集中供热项目规划落地,督促项目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及报批,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督促集中供热项目加快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和开展供热管网铺设工作。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关停。在供热项目建成前园区内各热源仍须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经开区,建阳生态环境局)

)优化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布点

由于我区近年来城市建设变化较大,现有的2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已经不足以体现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适时考虑优化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布点工作。(责任单位:建阳生态环境局

四、健全机制

(一)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大气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值在100以上时,及时启动《南平市建阳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派专人实时监控全区AQI小时均值变化情况,并负责响应启动、调整、终止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结合预案制定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落实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应对措施,加强巡查、宣传、打击力度。区城管局负责组织落实对城区主次干道、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工地等采取喷雾抑尘、洒水除尘作业,每4个小时1次。

(二)建立健全会商制度。建立联席会商制度,由区政府召集,定期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商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经开区、气象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工作联席会,及时通报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问题原因,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区直相关单位需上报负责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名单、联系方式,于2021年1020日前报送至建阳生态环境局邮箱jydqhj@163.com,联系电话:5826907。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整理汇总相关信息,适时编制情况通报、预警等,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统一督查、调度、通报。

(四)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将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年度绿色发展考评,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若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将依法依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抓实抓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改善提升我区空气质量,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强化氛围营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进农家、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区重点督查内容,对污染天气部门履职不到位进行跟踪督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对督查反馈问题要建立问题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武夷新区管委会。

建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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