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建阳区气象台2023年2月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0日:阴有小雨,局部中雨,气温:10~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1日:阴有中到大雨,气温:12~15℃。  建阳区气象台2023年2月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0日:阴有小雨,局部中雨,气温:10~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1日:阴有中到大雨,气温: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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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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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2022-04-24 15:00 来源:建阳区商务局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商务局

人:邹光祥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邮政编码:354200

联系电话:0599-58325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南平市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措施。研究提出商务法规、规章、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制订全区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酒类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组织实施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计划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定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区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与台、港、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它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五)对局其下属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单位负责人负有监管责任。

(十六)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南平市政府下放的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商务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务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效能、综治、文明创建、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财务、人事、劳动工资、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监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基层党组织的党群工作;协同本局纪委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区监察局派驻监察室,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二)商贸流通股。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城乡市场发展和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负责审核全区加工贸易业务,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与运行管理;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承担流通业发展规划拟订与组织实施、流通行业统计、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负责我区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内贸促进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内贸流通企业参加境内内贸展会。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制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措施办法,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三)市场秩序和运行调节股。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协调管理我区商品贸易经营秩序,负责国际品牌保护,组织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事项,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开展药品流通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牵头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管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商贸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菜、成品油等)的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制定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规划网点的现场核查和规划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的备案登记,依法承担酒类流通管理;承担我区“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的工作。

(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股。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实施外贸发展促进的政策、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建立服务贸易的区直部门联系机制,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企业等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产业安全预警、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促进政策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动植物防疫、濒危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区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承担WTO事务协调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贸易政策的审议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进行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济组织(含自由贸易区)谈判,处理涉及我区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我区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审核转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全区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五)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管理股。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强化跟踪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联络联系国际多边、双边经济组织、国际投资促进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牵头并协调我区在谈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负责我区利用外资的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 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监督实施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规章;审核审批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和服务行业的物流、包装装潢印刷、建筑业、建筑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广告、职业介绍、人才中介共八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我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转报;外资企业的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审核转报;牵头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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