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建阳区公安局(归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1年6月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本区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编制《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建阳”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区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

     规范性文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许可

     工作动态

     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政府信息目录在“中国建阳”政府门户网站上点击链接公安局网页上发布。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区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咨询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本单位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办公室及各类对外服务窗口。

      受理电话(传真):0599-5822241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

      邮政编码:354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建阳”政府门户网站上点击公安局链接,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南平市建阳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